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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要进行经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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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16:2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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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王文韬)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熊大新9日说,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今年北京市要在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据熊大新介绍,北京市国资委将新组建2至3个监事会办事处,新增派出监事会的监管企业6至9家,并完成首次检查。同时,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财务总监委派试点,派出的财务总监对出资人负责,对企业的重大资金事项由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实行联合签署,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大资金运用的监督。在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熊大新颇有感触地说:“企业的负责人想搞好一个企业很难,但要搞垮一个企业是很容易的。”他说,北京市国资委日前通过调查发现,一些企业负责人存在清理债务力度不大、“热衷”投资、盲目对外担保的现象。因此,北京市国资委今年将加强清理债务、清理欠税和清理担保三项工作,其中把加强清理对外担保的工作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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