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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建立“诚信链” 民营企业家的民工工资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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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16:4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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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月16日电(记者俞俭)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存在“投资方-承包商-分包商-包工头-民工”这样一条链,前面四个环节一处不到位,民工工钱可能就“泡了汤”。武汉凯恩斯国际置业公司总经理陈新林认为,要依照劳动、建筑、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止“拖欠链”,建立“诚信链”,确保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两年前,武汉凯恩斯国际置业公司投资建设中一花园项目,基本上按月兑付工程款、材料款,每月约2900万元,一年3亿多元。近日,公司再次召集承包商和民工坐到一起,签订了“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协议:凯恩斯公司按月结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要与劳务队负责人(包工头)、民工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民工工资时,三方直接见面,按月当着民工的面结算工钱,杜绝劳务工资直接由包工头发放的现象,避免包工头克扣民工工资或携款外逃;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二公司等六家施工单位向凯恩斯公司签下了承诺书。
陈新林说,公司这样“把手伸长一点,管得宽一点”,就是防止“链条”断扣,保证民工利益不受损害,也保证建筑工程顺利进行。他就亲眼看到一个民工头拿到23万元工程款后,只给付2万元工钱就走人的现象。
凯恩斯公司把“链条”结成一体来共同承诺、监督和执行民工工资到位之举,得到武汉市劳动、建筑管理部门肯定,认为这是一个好举措,值得推广。
“事实上,拖欠民工工资,投资方也是最大的受害人。”陈新林说,“中一花园就因为施工单位没有将我们给付的工程款落实到劳务队的民工,结果民工‘吊’着做,延误了工期。”
陈新林认为,投资方-承包商-分包商-包工头-民工,各个环节关键是要依法履行合同,哪一个环节不履行合同,处在“链条”最末端的民工就无法拿到工钱。他呼吁各方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合同链”、“诚信链”。他也提醒民工在务工时,一定要签订好劳动合同,凭着合同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保护自身利益。(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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