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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颁布《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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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06:57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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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我省土地流转步入法制化轨道本报讯1月15日,省政府颁布《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并定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黄莉新副省长出席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农林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在全国各省份中以政府规章出台土地流转办法尚属首次。黄莉新在讲话中指出,颁布实施《办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学习和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自主权的意识,进一步加深对承包方享有自主的承包土地流转权是法律赋予农民基本权利的认识。
省政府要求,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这次会议之后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把《办法》作为今年农经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办法》条文和有关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办法》。
(马健 邹建丰)(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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