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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定期培训乡村医生 每五年至少进修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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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14:01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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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电(记者曾利明)从今年七月一日起,中国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技人员每五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这是国家卫生部制定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对乡村医生提出的要求。
卫生部今天公布的这一规定提出,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为主。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实行学分制,学分授予的管理办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培训经费采取政府、单位、个人等多渠道筹集办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培训经费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参加培训期间享有与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规定明确:全国乡镇卫生院在职卫技人员是指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药剂、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培训是对其进行以胜任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学习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各种教育活动。
规定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这些卫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将考核合格作为其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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