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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债务人”收购了“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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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01:28 山西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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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5日讯(首席记者李廷祯)临汾市尧都区物资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临汾市汽车贸易公司破产了,在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的情况下,破产清算组就“迫不及待”地和该公司原经理何国杰签订了50万元的转让协议。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何国杰至今尚欠临汾市汽车贸易公司50万元未还无钱还债。却有钱收购“债权人”,引起当地一片哗然。
去年11月17日,破产企业临汾市汽车贸易公司众职工向尧都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尧都区物资局及破产清算组出售破产企业财产行为无效。仅过了三天,法院就判决破产清算组“暗箱操作”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11月10日,尧都区物资局及破产清算组与临汾市鑫昌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何国杰签订协议,将临汾市汽车贸易公司从2004年元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的经营权以50万元的价格一次转让,此举立即引起群众反对。当时债权人大会尚未召开,处置破产财产的方案尚未通过;而且该公司的资产汽贸公司大楼和汽车城的出售中有多家承租户竞买,破产清算组在未公开挂牌拍卖的情况下“悄悄”选中了何国杰,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何国杰何许人也?何原是临汾市汽车贸易公司经理。在2001年,他违纪违规操作,将公司的150万元拿到朔州个人经商办企业,导致150万元至今没有追回。2001年12月3日,尧都区纪检委做出决定:给予何国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销其尧都区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职务处分,并责成何“负责将朔州市通畅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所欠原临汾市汽贸公司的150余万元汽车款如数返还”,“在朔州出租公司无力偿还汽贸公司汽车款时,应按何国杰个人出资入股比例先行偿还汽贸公司车款50万元。”
但奇怪的是,此事至此竟不了了之。据职工们反映,当时检察机关也曾介入调查,但也没有结果。何至今未归还汽贸公司一分钱。
一个“无钱还债”,却“有钱收购债权人”的故事就这样发生了。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尧都区物资局书记兼汽贸公司破产清算组长赵希敏。赵说法院已经判决了和何国杰所签的转让协议无效,他们准备过年后进行公开拍卖。谈起何的欠款问题,赵对何国杰充满同情,认为其很冤枉,“纪检委的处分有点不公道。”
而据汽贸公司众职工反映,破产清算组正在加紧给何国杰完备各种转让手续,“欲将错误进行到底”。一位职工评说此事是“国有资产流失的标本”。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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