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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再就业优惠证》吃香另有隐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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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3日06:55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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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受冷落,是不少地区遇到的尴尬。然而,记者在姜堰采访时得知,一段时期,“再就业优惠证”却在当地成了“香饽饽”。个中原因是:一些不属于政策优惠之列的人员,为满足私欲,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来钻优惠政策的空子。
家住姜堰市开发区的周某在外地经商多年,2002年底回家办了一家超市,在申办过程中了解到下岗职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于是借来其妻舅黄某的下岗证,以黄某的名义申办证照。工商部门几次到店中检查均未能找到“业主”黄某。经向知情人了解情况,实际经营者就是周某。
在姜堰市“饮食一条街”,有个投资100多万元的酒楼,打点生意、迎来送往的吴某夫妇,男主人是某局公务员,女主人从企业内退多年。吴某夫妇也是借用了亲戚的下岗证申办证照,堂而皇之地享受了优惠,引得这条街上其他业主纷纷侧目……
姜堰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再就业优惠政策本来是为下岗职工服务的,个别不法商家借此骗取税费,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不珍惜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出卖、出租、出借“再就业优惠证”,这很令人寒心。该局调查后发现,钻空子的手段大致有三种:一是隐瞒自己已经就业的真实情况,通过拉关系、找熟人等手段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二是以持证的亲朋好友的名义领取营业执照,自己以从业人员的面目出现;三是凭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领取营业执照后,自己不经营,而是转让或出借给他人经营,从中收取好处费。
记者从泰州市地税局税征处了解到,2003年,根据再就业优惠政策,该市共为445户经营户办理了减免税手续,共减免税收1725万元。其中有多少不法商家钻了空子?一位税务干部说,由于前来办理免税手续的业主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税务机关很难核实有多少税款属于此类原因流失。
“再就业优惠证”为何“优惠”了不法商家?有关职能部门分析认为,资格审核难、管理缺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凡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都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然后,工商部门根据政策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也说:“这从表面看,手续齐全,符合办照条件,但深入了解经营背景就会发现问题。”
政府,可谓用心良苦!然而,这番苦心却被不法商家和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伤害了。针对这一情况,姜堰工商局已出台措施,注重实际调查,严肃发证纪律,杜绝人情证。对凭证领取营业执照的,要深入现场了解,不单凭当事人陈述一发了之。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经营场所,适时进行监管,查持照人与实际经营者是否相符,对转让或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严肃查处。本报通讯员李志亮 本报记者赵晓勇(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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