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二月十五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查了俞国行副主任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新的进展。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俞国行副主任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4年,是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狠抓落实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围绕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努力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要深入贯彻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条例,落实省委批转的立法工作意见和年度立法计划,突出经济立法,重视社会管理等其他方面的立法,加强法规清理,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把法律监督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全面述职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执法评议和司法评议制度,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要围绕“十五”计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改进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把握人大建设和工作的规律。要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宪法,学习理论和法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为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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