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星期天。上午,本次省人大代表大会闭幕,下午,刚参加完会议回家的“议案大王”章凤仙并没有闲下来,她又着手整理手头的材料,将群众关心的一部分更适合提交全国人大的议案赶写出来。她对记者说:“要托即将去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带到会上去。”省人大代表、浙江省财贸工会主席章凤仙是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参政议政的15年中,每次大会,她都是浙江代表团的“议案大户”。到目前为止,章凤仙共写了议案、建议和意见187个,被采纳56个,其中立案30多个。而让章凤仙觉得最有成就感的议案就是去年省人大十届一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制订<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议案》的落实情况了。针对这个议案,章凤仙说:“两三年之前,我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了。”她说:“2002年4月,我就开始就议案的起草作详细的调研,刚好工会系统接触面广,广大生产企业和工人的情况都能够了解到,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一些中小企业里,劳动保障情况做得很不够,工人的劳动保障很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得到保障。”此后的几个月,章凤仙又到生产一线走访工人和企业,还专门请教劳动保障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议案的内容进行梳理完善,力争按照代表法规定的要求,既有案由、案据,又能提供有价值的方案。省人大十届一次会议召开以后,章凤仙的这个议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并由省人大“意见交办会”交由省劳动就业保障厅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省劳动就业保障厅接到这个议案后非常重视,并专门组织一部分专家进行讨论和审议,并给省人大常委会递上一份书面答复,汇报了他们调查讨论的结果,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2003年10月7日,省长吕祖善主持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草案)》的审核说明,讨论并原则通过上述地方法规议案。决定《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修改后,按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不久,章凤仙就接到了省人大的答复:制订《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已经列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计划》。这样,一个议案就顺利地落实了。章凤仙对这个答复很满意,她感叹:“政府这么重视老百姓的心声,我们依法参政议政行使代表职权的信心就更足了。” 文/见习记者 贺一祺 实习生 孙毅 本报记者 魏皓奋 摄/本报记者 潘海松 邵全海 吴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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