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南京红十字眼库眼角膜捐献者家属与接受眼角膜移植者座谈会”上,有关专家呼吁,应尽快对遗体捐献立法,以满足病人的需要。 装上他人角膜重获光明 昨天,共有6名接受眼角膜移植者前来参加座谈。专程从无锡赶来的吴伟超今年37岁,他从去年开始,双眼视力急剧下降,最后两眼的视力只有0.1左右。幸运的是,他等到了志愿者捐献的眼角膜,去年11月、12月,他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先后两次接受了眼角膜移植手术,目前他的双眼视力已经达到了0.4、0.5,而且视力还在恢复中。 谈起自己的眼睛,南京大学大四的学生徐杰也是激动不已。他的左眼在去年患上了圆锥角膜炎,起先以为是近视眼加重就没有在意,没想到越来越重。幸运的他也在去年8月等到了角膜,南京市第一医院的医生为其施行了角膜移植手术,去年10月,他成功地通过了研究生考试的体检,并被保送读研。 意外死亡者未入眼库 与这些幸运者相比,更多的病人却无法等到急需的眼角膜。设在南京市第一医院的南京市红十字眼库成立于2001年4月,眼库主任王林农说,到目前为止,眼库每年只能施行10例左右的眼角膜移植手术,而目前南京有眼角膜病变的病人2万余人,更多的人无法等到急需的眼角膜。 据其介绍,目前参加南京志友协会志愿在去世后捐献遗体或角膜的志愿者有3000多名,令人惋惜的是,更多的意外死亡者的眼角膜等器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目前南京红十字眼库接受的眼角膜中,还没有一例是由于车祸、溺水等意外死亡捐献的。如果对器官捐献进行立法,在得到家属的同意后,意外死亡者的眼角膜等器官可以移植给急需的病人,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南京市红十字会宣传部罗培根部长介绍,目前南京的有关志愿捐献遗体的管理暂行条例已经运行了七八年,由于这只是政府部门的管理办法,不具有法律的效力,权威性不够,再加上上海、深圳等地已为器官移植立法,南京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也应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快报记者 张星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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