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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可否归街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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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1日16: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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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协委员提议,工会组织社区化,不依附企业,以更好地履行维权职责
本报讯 针对一些工会无法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现状,广州市东山区政协委员、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许小思,昨天向正在召开的东山区政协会议提交的提案指出,应将现有各单位的工会组织按照属地化管理的模式,由当地街行使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
工会组织不能很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已成社会关注的焦点。许小思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党群不分,政群不分,大部分工会领导由行政领导兼任,他们虽然也是企业职工,但更多地是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考虑问题,难免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方面同职工发生矛盾,很难行使工会的应有职责。
许小思还发现,由于一些单位的工会组织依附单位本身,工会干部工作限制很大。工会干部因维护职工利益而受排挤、打击报复以及用各种借口辞退的屡见不鲜。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里,工会主席几乎都是兼职的,他要靠老板发工资。在这种环境下,要求工会干部全力维护工人利益是不现实的。
他认为,导致目前工会组织的软弱,主要是工会组织对企业的依附性和工会自身对企业的依赖。要让工会真正为企业职工说话,就应该通过组织制度的变革,从根本上解决工会组织对企业的依附性。现在很多社会化工作已实行属地化管理,工会也应摆脱企业,以行政街道为区域成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单位成立基层工会、人数较少的企业联合组成基层联合工会,隶属辖区的地区工会,接替企业工会的职责。
他认为,工会组织社区化后,工会组织受街道管理,不再依附企业,工作的干扰因素会大大减少。党对社区工会工作的领导也将得到加强。在社区成立工会,能及时维护工人权益。(尹安学 杨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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