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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 上海一失信者被判拘3个月罚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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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3日11:29 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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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日前,上海法院对一起持招商银行信用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据悉,此案是招商银行提交刑事诉讼的第一例恶意透支案件。
法院查明,去年4月11日,张某以上海某科技公司职员的名义向招商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后离职。同年4月15日至5月4日期间,张某在上海几家知名百货公司用该信用卡潇洒购物,并用尽全部信用额度,之后一直未予还款。截至去年7月30日,张某已积欠银行本息共计人民币7928.85元。
此后,招商银行在多方寻找张某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去年7月30日向警方报案。虽然张某最后于9月23日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欠款,但公安机关仍认定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移交公诉机关直至法院判决。
对此判决,法律专家指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骗取财物金额达5000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依法理应得到惩处;张某案发后能主动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法院给予从轻处罚的处理,定罪量刑都是十分适当的。
近几年,随着信用卡的逐步普及,它不仅给人们的日常消费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但这也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他们或利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置个人信用不顾,进行恶意透支。这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也给国家财产带来了较大损失。据统计,仅信用卡恶意透支一项,给银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已达上亿元人民币。
面对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各种信用卡犯罪活动,记者获悉,各发卡银行都采取了十分坚决的态度,除了以往通常采取的民事诉讼外,已开始提交刑事诉讼。张某案就是招商银行提交刑事诉讼的第一例恶意透支案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关人士对此指出,该行信用卡发卡量已突破70万张,对于已经发生透支欠款的客户,主要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善意提醒客户还款;而对于拖欠时间长、屡催不缴的恶意欠款户,该行将坚决利用法律武器予以严厉打击。
短评:
基于信用卡的使用特点,人们往往可以在一定限度内透支。这个透支行为表面上虽给当事人逃避债务提供了一定便利,但事实上其背后却映射出使用者的诚信品质。而这个品质,将成为其享受未来生活的通行证。
很可惜,那位张某似乎还未意识到这点。也许会有人说,他一共透支不到8000元,接受的惩罚结果却远远大于这一价值,是否有悖“刑法相当”原则?其实,法律制裁除了保护和恢复被侵犯的社会关系外,还具备否定违法行为的作用。因此,与其将案中的判决结果称为单纯的惩罚,倒不如视作对当事人诚信度的否定。值得当事人反省的是,接受惩罚是暂时的,可要抹净因此产生的诚信污点却非易事,因小失大,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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