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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旺:一年来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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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0日21:1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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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0日下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去年,我们在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改革的同时,着重从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两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去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决定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主要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实行监督。这项改革正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已推荐产生人民监督员4944人,有493起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处理意见的462件,不同意的31件,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原拟定处理意见的21件。
——完善查办职务犯罪的内部制约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通过实行严格的内部制约,保障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建立了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检查通报、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对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超期羁押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对律师依法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的,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理或答复;对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应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
贾春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对2001年以来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以及扣押款物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和专项检查中,共复查各类案件41万多件。对424名违法违纪的检察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21人受到刑事处罚。
贾春旺说,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执行检察官法,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岗位练兵、全员培训、专门人才培养、评选十大杰出检察官、开展向“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等学习活动,广大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全年有1509个集体、278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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