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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章程修改对人民政协事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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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2日16:00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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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陈键兴)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说,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的公布实施,将推动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对人民政协事业产生重大影响。
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2日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郑万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的公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政协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维护和扩大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政治基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郑万通说,自1954年第一部章程诞生以来,先后经过1978年、1982年、1994年和2000年4次修改。现行政协章程的总体框架和重要原则,是1982年邓小平任政协主席时亲自主持修改确定的,总体上能够适应国家形势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一部好章程,需要保持连续和稳定。
他说,自上次修改章程以来,中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特别是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如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明确了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等,对人民政协工作也作出了重要论述,这些都关系到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在政协章程中加以体现。同时,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事业有很大发展,各级政协组织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也遇到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问题。修改政协章程,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他强调,这次部分修改政协章程总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十六大精神,与宪法修改相衔接,适应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反映各级政协工作实践的成熟经验和成果,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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