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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强:不能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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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2日22:45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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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辉
“很多农民为了提高收入来到城里,找到了工作也干了活,但是最后却拿不到工钱。这种普遍存在的情况会使‘减少农民富余农民’的政策成为空话。因此,我们地方政府‘三农’工作的一个重点,是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贵阳市市长孙国强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了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度重视的态度。
孙国强说,自从去年12月9日国家六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贵阳市政府连夜召开清欠工作紧急会议,制定了综合清理的措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进行了宣传动员、发文传达、企业自查、检查组督查、设立投诉电话、下达督查通知书、召开现场发放会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收效。截至2004年1月15日,登记拖欠的2003民工工资共1.5亿元已经全部偿还,涉及农民工52214人。
为了彻底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源头上防治和杜绝新的拖欠的发生,贵阳市决定采用标本兼治的方法,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孙国强说,这个机制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程序的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有清欠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无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时要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记录证明;三是严把施工许可关,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要提供银行初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四是建立各类信用档案,包括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投资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建设工程欠薪信用担保制度;五是加强工程竣工备案管理,建筑企业须出具已按合同支付民工工资证明,否则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六是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各建筑企业招用民工,也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七是加强与金融系统的写作,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和投资人列为信用不良单位,减少其授信额度或不予授信。(人民网北京3月12日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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