龄人口增多,“独生夫妇”繁忙,探亲渐成问题 女婿看岳母可休探亲假? 本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吴江、曾璇、黄熹、林洁报道:两会对“黄金周休假方式”的探讨引起广泛关注。昨日是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最后一天,熊大方委员提出,执行已久的职工休假制度也应修改,比如已婚职工中,媳 妇探望公婆、女婿探望岳父母都应享受探亲假的各种待遇。 “独生夫妇”探亲成问题 熊大方委员表示,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占总人口10%左右,上海等大城市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前些年,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这些文件为探亲提供了制度保障。但随着近年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一些规定已明显落后于现实变化: ———计划经济下人员流动性小,中青年龄段公民的工作地距离父母居住地点不远,而现代社会他们在地区间的流动比以往更频繁,尤其是大学毕业后,很多都是双方父母不在工作地。 ———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许多中青年人面临工作和家庭的沉重压力,相当一部分在职人员不能利用节假日与父母团聚,有的甚至三五年才回家一次。夫妇双方均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更是头疼。不但目前老年人存在长时间分离的精神负担,而且当代中青年公民老了以后很快也要面临同样的问题。 ———原制度规定已婚职工探望亲生父母才能给予假期和报销适当的路费,而媳妇探望公婆、女婿探望岳父母则不在规定之列,再沿袭这种规定有些不尽人情。 媳妇探公婆能否休假 熊大方委员称,关心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议对探亲假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一、放宽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孝敬老人的义务,建议规定媳妇可以探望公婆、女婿可以探望岳父母,而且享受亲生子女一样的探亲假待遇。二、增加已婚职工探亲假期。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周期过长,建议改为三年一次,每次假期可放宽到一个月(休探亲假可以扣除当年的年休假)。 熊大方还建议,调整探亲路费的报销标准。近几年工资增长较快,若仍按超过本人工资30%的部分才能报销,则可报销的部分很少。建议改为实际路费全额报销或按路费的比例报销(比如报销路费70%)。路途较远的,如连续乘火车超过500公里,可以报销火车硬卧票。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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