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与他人吵架,老婆受刺激情绪激动导致血压升高,脑血管破裂出血死亡。日前,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纠纷作了二审判决,其丈夫应对妻子的死亡负70%的民事责任。
去年7月9日下午2时许,承包佛山南海区官窑镇厚东村下水道修建创卫工程的陈永滔,将工程修建到陈泽垣家门口。
陈泽垣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遂将刚在住宅外修建好的下水沟盖的砖全部掀起。陈永滔得知后,找到陈泽垣家与其理论。双方很快因言语不合动起手来。这时,陈泽垣的老婆孙某则在一旁劝架,并招呼村民刘某、陈某劝架并将此事通知村长。村长赶到现场后,孙某出现头痛等症状,其夫陈泽垣立即将其送往官窑医院救治。
次日,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南海区公安局法医尸检后认为,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压,因受刺激情绪激动致血压升高,脑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陈泽垣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陈永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认为,其妻孙某事发前生活一切正常,若不是陈永滔主动上门挑衅导致双方打斗,其妻也不会发病死亡。
佛山市中院二审后认为,死者孙某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与造成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陈泽垣与陈永滔的打架行为对孙某死亡具有诱因的作用,所以两人都应对孙某死亡结果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法院分别判定陈泽垣与陈永滔对本案承担70%与30%的民事责任。(记者 陈钰凤 通讯员 陈笑尘)(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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