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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云南为吸毒者发放清洁针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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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4月14日00:17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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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点击:云南推出防治艾滋病新政策 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云南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和美沙酮 从今年一月开始,云南省个旧市的吸毒者可在当地的艾滋病咨询中心免费领取到清洁的针具,用于静脉注射吸毒。这在中国内地尚属首例。
截至去年底,云南省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到一万四千九百零五例,是一九八九年的一百倍。这些人群中百分之九十的感染者是因为共用针具而感染的。
为预防艾滋病,由地方政府给吸毒人员发放一次性针具,同时发放毒品替代品美沙酮的做法,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存在着冲突甚至矛盾。对此,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王隆德表示,该部与公安部门对这一问题已取得了共识。去年二月,卫生部、公安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美沙酮替代治疗工作的试点暂行方案,并在云南、贵州、四川等五个省,设立了八个美沙酮替代治疗的试点。
评说链接:人民网:卫生部门的角色回归(陈旺)
从现代政治学理论角度讲,预防疾病在公民之间的传播,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对公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是卫生部门的基本职责。只要他们采取的防治疾病的措施没有直接危害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他们就有权,也应该采取一切有效而可能的方法去防治疾病。因此,卫生部门的任务在于且仅在于为公民提供一个生物意义上的安全生存环境,使公民获得生物意义上的健康,它扮演的是“社会医生”的角色。而至于“坚决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则与他们无关,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才是“社会警察”。人们要求卫生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也加入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列中来,毫无理由。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一种对人体有毁灭性破坏的,传染率相当高,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措施的传染病。目前,唯一有效的措施就是预防。而向艾滋病高危人群提供安全套、清洁针具和美沙酮替代疗法,是预防艾滋病的最有效手段,这在医疗学术界已经是没有争议的共识。而且这些预防措施早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做法。卫生部门采取这些措施对艾滋病进行防治,无疑也有现实的科学基础。
法制日报:对策不能超越法律(钱夙伟)
面对艾滋病的不断扩散,这确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也已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一对策却越出了法律的范围,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为吸毒者提供用具或帮助的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惩处。而政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免费为吸毒人员提供这种毒品替代品,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国家法律。
这确实令人匪夷所思。制定地方法规,应在国家法律的范围之内,并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地方法规若和国家法律相矛盾,地方法规的合法性这一基础本身就有问题,而在施行地方法规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就要以一种违法去对付另一种违法,即使前者对于消除后者是有效的、必要的,但另一方面的后果却更为严重,那就是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在一个法治社会,对于人们法治观念的杀伤和破坏,无疑更是贻害无穷。如果因此对建立一个健全成熟完善的法治环境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那么,就某种具体的违法行为而言,即使因此得到了控制,也很难保持长久,甚至有可能诱发其他更多的违法行为。人民网:此类“次道德”值得倡导(成彪)
吸毒吸光了钱财、吸坏了身体、吸出了传染病、吸出了家庭问题、社会问题,打击这种有百害无一利的不良行为,我举双手赞成。可是,现实生活中就存在着一些对毒品产生依赖的“瘾君子”,他们缺乏自控自律的能力,给他们免费提供针具,让他们安全地吸毒,我以为这是一种次道德行为,也很有必要。如果以简单的义愤和是非来对待这帮“瘾君子”,他们使用不洁的针具吸毒,任由其感染上艾滋病,这既不人道,也不利于社会。我们要治理的吸毒陋习,而不是要吸毒者的命;我们着力点在吸毒者个体,但着眼点却是全社会的利益。而免费发放针具,将能有效避免一些不利于个人和社会的问题因吸毒而附生。
外国有句名言: If you do it, doitsafely!(如果你要做,就安全地做)。我们有必要引进这种思想——次道德,让错误甚至不法的行为“软着陆”,最大程度地保护吸毒者,降低吸毒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次道德”很脆弱,用现行的法律和道义很容易推翻它,但是,当我们听说艾滋病人从发生到死亡要耗费27万元时,当我们听说艾滋女卖淫挣钱买毒品时,当我们听说吸毒者拿着“艾滋针”敲榨勒索时,你还能说不该给吸毒者免费提供针具吗?作为防洪大堤后的一道脆弱的矮墙,毕竟延缓了洪水冲进的时间,削弱了洪水的冲击力。出于保护,请宽容、倡导“次道德”吧。
法制日报:没有什么比人命更重要(毛飞)
卫生部门向吸毒者免费发放清洁针具的目的是降低高危人群的艾滋病发病率,但这一政策的后果很可能是降低了卫生部门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成本却增加了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行为的成本。吸毒者可以免费获得清洁针具,这就大大降低了吸毒行为本身的成本,其结果会激励更多的吸毒者进行吸毒,甚至引致更多人在毒品诱惑面前选择吸毒。卫生部门的这一政策确实极可能在客观上扩大吸毒者的队伍,进而导致贩毒等相关犯罪行为的增多,对整个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影响;公安部门将因此面对更为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承担更为沉重的行政成本。按照科学原则计算,政策风险与政策成本显然都压到了公安部门头上,明显对公安部门不利,公安部门应该采取反对态度。
但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不仅仅建筑在成本、收益、风险等参数的计算之上,而应该建立在正当的价值之上。现代政府存在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而生存权在人类一切权利中的优先地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将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当作第一要务。对于公安部门来说,依据法定职责,吸毒行为触犯了法律,公安部门必须有效遏制这种行为;然而,作为政府的公共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必须同样坚守住公民生命至上的价值原则,以保护公民生命安全为己任。
人民网:给吸毒者发放针具等与禁毒矛不矛盾?(康劲)
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中提出,到2005年底,要使“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该《计划》还提出,要“推广使用清洁针具,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对其中不适应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的进行修订”。这是提出尽快修改现行的有关法律,使给吸毒者发放针具和美沙酮的活动尽快合法化的重要理论依据。
从职能划分上看,反吸毒是公安部门的事,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是卫生防疫部门的事。但这种体制需要改革,毒品犯罪和艾滋病长期以来始终狼狈为奸,互相纠结,这是艾滋病快速流行的一大原因。公安和卫生部门如果继续各自为战,甚至发生执法相互冲撞的事情,既不利于打击毒品犯罪,也不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从法律上尽快协调、明确好两者的关系,很有必要。编辑留言:
云南推出防治艾滋病新政策,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防艾滋也不能如此“不择手段”?没有什么比人命更重要,为吸毒者免费发放针具,此类“次道德”值得倡导?对于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您有何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或将评论稿件寄至观点频道信箱。
往期回顾
网友跟帖预防艾滋病,确实要注意方法,不管是给人们发放避孕套,还是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头,都要考虑到这种方法带来的后果。有的地方为了宣传避孕套预防艾滋病,将那些从事“性工作”者请了出来,这不间接地在支持卖淫吗?给吸毒者发放清洁针管,这也不是在纵容吸毒者继续吸毒吗?今后那些卖淫者和吸毒者是不是会更加猖狂了呢?我们的社会是否会更加混乱了呢?(IP:219.152.237.的网友)
给汽车装上安全带,也未必就是鼓励车祸的发生!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就是因为有了安全带,往往导致人们更加的倏忽大意,从而产生更多的车祸。所以很难定论,但是,如果灾难不可避免的话,我们希望减轻灾难所带来的伤害。(IP:218.80.254.的网友)
干任何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云南历来就是毒品出入的巨大门户,吸毒贩毒的人群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味的靠打击,靠防范的方式收效甚微,因此在注重实际情况的同时,应该进行综合治理,公安机关也应该配合其他部门协同作战。(IP:218.200.116.的网友)
政府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是件好事:一、可以防止爱滋病通过毒品蔓延。二、帮助吸毒者,介毒。三、防止一些悲剧事件的发生。四、瓦解毒品市场。(IP:218.88.220.的网友)此人是道德君子,请问艾滋病每年百分之几十的往上升,还要考虑你说的哪些事,如果再考虑中华民族就要灭亡了。中国如果有一千万艾滋病,中国还搞建设?中国有几千万艾滋病就离灭亡不远了。公安抓吸毒又抓不净,目前好像还有增加,如果再不预防艾滋病,那不就什麽都耽误了。某种意义上说,当前预防艾滋病是头等大事。预防和反吸毒应该是两条线,不可混,混了就没法预防了。反吸毒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健康,不完全是单纯的惩罚吸毒者。(IP:220.174.1.的网友)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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