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东 铁本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被查处的消息,震动常州、扬中两地。 目前各地正在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各项措施。“铁本事件”的被披露,铁本项目的停工,对于一些至今仍想不计效益地大干快上的地方,是副清醒剂。 但是,“铁本事件”的意义不止于此。 如果把“铁本事件”仅仅理解成一个不合时宜的项目的被封杀,或者仅仅看作是中央为遏制投资过热、特别是对各地“大炼钢铁”的不满而采取的权宜之策,也许就忽略了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发展样本可以提供的更加深刻的警示意义。 “铁本事件”的主要问题,是在其项目的启动与进展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违规。 比如,“当地政府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法不依,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审批项目,违规拆分审批征用土地,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 比如,“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 再比如,违反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合法土地征地批准文件即动工建设,违法占用土地; 还有,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 所有这些,都不仅仅是个“过度投资”的问题,而是违规违法的问题。 “铁本事件”披露后,确实有人议论说:“这是运气不好,撞在了枪口上。”换言之,如果当前的经济大气候是偏冷,是要促发展的时候,上述所有这些违规违法的事就都“不足提”了。 我们的一些地方,在这些年的发展中积累起了一种经验———不看过程是否合法,不看程序是否规范,只看结果能否“成功”。 应该说,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依靠闯、依靠试,我们确实突破了许多禁锢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直至今天,我们依然需要通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冲击不合时宜的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 但是,如果一些地方继续一味地沿用所谓的发展经验,继续想走所谓的“程序不当而结果正当”的发展之路,那么像铁本项目这样,在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社会代价之后,其结果也相当堪忧。 也许,当地人有句话说得并不错,“这样的事,各处都有,程度不同而已”。 那么,对“各处”来说,铁本遭查处,正是警示:依法行事、程序正当,应是今后加快发展的基本前提。 从这个意义上,如果一定要说铁本是“撞在了枪口上”,那么它就是撞在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枪口”上。 法治社会,有一个重要的概念:程序。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事,按照程序办事。无论别人如何违法违规,那不能成为你的参照系;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都无碍你遵纪守法。 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法律法规需要相应完善,有些相关的配套改革也应同步推进,但是,这要在推进法治的前提下,要在人人尊重程序、遵守法律的基础下进行。不能因为自己感觉相关的法规“滞后”了,所以我要“先行”一步。反过来说,如果确是因为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或其他方面出现问题,并对项目造成了影响,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而不能自说自话跳过程序。 深究一步,这些年有些地方在经济高增长的背后,确实存在一些不按程序、不守规矩、不守法律办事的情况,这其中付出的代价也是不菲的:土地、资源、环境,还有社会成本。 对于各地发展的积极性,我们要充分地予以肯定、珍惜和保护。但是,我们需要依法发展。违规违法的蛮干、乱干,是不能用一句“我们不也是为了发展嘛”作交代的。 吸取铁本的教训,不是要让大家不发展、慢发展,而是要求大家在加快发展中牢记程序不可轻,法律不可违,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这样来观察“铁本事件”的警示意义,或许更有价值。 《华东新闻》 (2004年04月28日 第六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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