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假在即,南京市消协鉴于以往的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请外出旅游者在旅游景区购物时做到“四防”,开心度假,回避购物陷阱。 根据南京市消协2003年受理的50多起旅游消费投诉情况看,旅游景区购物问题比较多。一防假冒伪劣商品。香港团队的何小姐在旅游区的一家珠宝商店花28000元购买了玉手镯、吊件、纽扣等几件玉器,回港后鉴定结果都是次等品。预防办法:明辨真伪,货比三家,索要并保存好发票。购买景区玉器珠宝一定要索要珠宝鉴定书,在发票上明确注明产地、品质、规格等。 二防“狸猫换太子”。连云港的周先生在景区的一家冲印店购买了一卷标价35元的柯达400胶卷,店主热情地帮他装进相机。回连云港冲洗时发现,胶卷原来是富士100普通胶卷,中了“掉包计”。预防对策:交易过程中,仔细查验商品,有可能要当场拆开外包装。 三防强买强卖。一对外地老夫妇被导游带到一家保健休闲场所,店里工作人员以免费体检为诱饵,步步深入,老人最后不得不掏出600多元,上当购买了不想买的保健品。预防对策:不要轻易相信免费和低价的诱饵,也不要为导游的宣传鼓动所影响,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一定要先看好质量。 四防食物变质。绍兴的黄先生在旅游途中花320元买了10只真空包装的熟食鸭,回家发现已经全部变质发臭。一般景区都有琳琅满目的土特产,但由于包装和储存条件差、摆放时间长等原因,食品容易变质。对付的办法是购买前查看商店的储存条件,尽量买知名的品牌食品。如果买得多,可以当场“抽检验货”。 消协提醒,一旦出现纠纷应该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部门和消协投诉,也可以向景区管理和旅游、质监等部门投诉,出现重大消费纠纷可向旅游仲裁办或法院提起诉讼。为增加维权的成功率,在购买商品时要将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确定。 (吕妍 陈炳山)(新华日报)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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