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森
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控制和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必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使有限的警务人员与社区成员形成合力,使警务力量绩效最大化。
建立社区警务机制是新形势下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形式。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着力密切警民关系,推动警务工作社会化,这是建立社区警务机制的核心内容。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中,把警察职责与居民治安需求愿望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具体指导,组织社区开展治安防范,提高民警开展社区治安工作的水平,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可见,社区警务机制赋予了公安基层工作丰富的内涵和具体操作内容。
建立社区警务机制是以社区小治安促社会大治安的有效途径。犯罪诱因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其生存环境,建立社区警务机制的最明显标志就是将警务活动延伸到社区,社区警务在原有责任区民警工作的基础上,调整警务部署,完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使社区民警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社区治安管理防范工作中去。
建立社区警务机制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群众的重大举措。社区警务室是社区民警实现警务活动社会化的“平台”,也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依托和载体,有利于把公安机关的各项基础工作渗透到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之中,使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群防群治防控体系等各项工作得以植根于基层、植根于社会,为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保证条件。
建立社区警务机制是带动各项公安工作改革的重要动力。实现社区警务战略不仅涉及警务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改革,而且涉及到工作职能转换、制度完善、警务配置、装备配置、经费保障等问题,最终目的是实现警务下沉、警务前移。社区警务战略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要求公安机关自身深化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配套改革,并与之相适应。当前公安机关尤其要改革机关运行机制,才能适应社区警务战略的实际需要。
因此,公安机关应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开拓创新的理念、多边合作的理念、积极整合的理念,明确基本目标和指导思想,规范社区警务运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行社区警务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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