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针对于美国发表的《支持人权和民主,美国的纪录2003-2004》,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万霞提出了另一份人权报告——美国今年2月发表的《2003国别人权报告》。两相对比,万霞副教授认为,美国的霸权行径表露无遗。
万霞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了美国的行为:“美国的《2003国别人权报告》,是赤裸裸地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众所周知,人权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美国的人权见解是建立在美国自身独特的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和道德标准之上的,美国用自己的人权标准衡量他国,不仅对他国是不公平的,也与国际社会的现实相背离。美国的行为,是对他国内政的粗暴干涉,遭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
万霞认为,美国的两份人权报告,宣示了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虚伪性。对别国,只有指责,对自己,只有褒扬。在报告中指责别国虐待监狱的犯人,却容忍甚至袒护自己在伊拉克的虐囚行为。美国的双重标准,是彻底的损人利己。中国有句古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美国这个州官是自封的,人权卫士是自诩的,美国在国际关系中推行的不是人权,是霸权。
有评论家认为,美国煞费苦心地推出第二份报告,原意是想遮掩一下美国这段时间来不光彩的国际形象。“可是,事与愿违,美国的报告与美国的虐囚事件放到了一起,更凸显了美国不良的人权记录。无疑,这种相互矛盾的记录,将成为美国人权史上不光彩的一页。”万霞说。(北京晨报/记者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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