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5月1日起,江苏移动和联通公司对所有手机用户一律收取5元来电显示费。4月12日,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明律师走进玄武法院,状告联通收取来电显示费是对联通用户群体利益的侵害,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联通南京公司“继续履行当初约定的来电显示免费业务”。就在玄武法院准备择期开庭时,4月20日,南京另一名律师杨森向鼓楼法院以普通消费者身份状告江苏和南京移动公司。昨天上午,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消费者:气不过只好诉讼
和李晓明律师一样,杨森律师4月份通过移动官方网站得知,江苏移动自5月1日起,之前入网的移动电话GMS老用户也要收取“来电显示”费,标准为每月5元。杨森认为,江苏移动此举不仅是对他个人利益的侵害,更是对用户群体利益的侵害。他说,依据《合同法》第107条、10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江苏移动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单方面中途变更合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违约行为将直接导致移动全体用户的经济损失。
江苏移动:“我们收费有批文”
江苏移动得知被告一事,十分谨慎,昨天来了三位辩护律师出庭应诉,针对杨森的质问,律师坚称,移动收取来电显示费是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批文和相关规定实施的,据《电信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电信资费分类管理目录,由信息产业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并施行,这是行政法规授权制定价格政策。根据这一授权,信息产业部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两个通知,将“来电显示”列入市场可调节范围,电信运营企业可自主调整资费标准。同时,依据《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和资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移动也在“来电显示”收费业务前,在本市各大报纸上,提醒用户选择。
消协:诉讼前景不乐观
对于征收来电显示费一事,省消协一位负责人称,消协曾前后花了一个多月时间与两家通信公司交涉、调查,但国家两年前就已同意收取来电显示费并已授予权限,物价部门已备案批文,对此,消协不好评说。这位负责人还称,其实全国大多数省份自去年5月就已收取来电显示费,江苏已滞后于全国一年的时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消费者如果不理解,认为单方面毁约,可以起诉。据了解,全国其他省份也有消费者起诉的,但都以败诉告终。 本报记者 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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