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讯 (记者 顾波谷丽红)“消费者想退房子,房产商扣罚订金合不合理?”“商场、超市标明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依据法律哪一条?”“饭店就餐谢绝自带酒水、索取开瓶费该不该?”“服装干洗店洗坏衣物责任究竟应由谁来负?”这些问题,都是正在起草中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要求给个明确说法的。那么,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究竟还存在什么样的“霸王条款”?从今天起,本报开始全面收集整理,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报讯自今报于5月18日刊登了《省消协依法叫板“霸王条款”》一文后,拨打消费维权热线22690448,反映各行各业“霸王条款”的电话近400个,平均每天近50起的投诉显示出沈城消费者对“霸王条款”的强烈不满。
5月24日,记者从省工商局、省消协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将再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督促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在年内正式实施。在《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正式实施之前,究竟哪些行业的“霸王条款”在严重侵犯着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据省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所受理的“霸王合同”纠纷涉及房产、汽车、餐饮等许多行业,“霸王合同”的侵权行为可以说是随处可见。针对社会各界翘首企盼尽早出台一部能够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法规这样一种情况,从即日开始,今报维权热线电话将再增加一项功能,记录您投诉身边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通过拨打今报消费维权热线所反映的“霸王条款”,我们将会及时汇总并转交给省消协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消协也将集中对商品房、物业、旅游、食品、药品、金融、保险以及消费者们所反映的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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