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城街头的废电池回收箱目前还不会撤掉
本报讯记者陈微报道 集中在一起的废旧电池造成的污染比随意抛弃更严重,因此此前曾经被提倡的高校等单位或个人集中回收废电池的行为今后应该停止。
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工作人员昨日在回答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关于怎样处理多年来回收到的数量巨大的废电池的咨询时说出这番话的。这是根据国家刚刚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而定的,该政策表示不再鼓励单位或个人集中回收废电池。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电池中含有的汞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但由于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并且在电池外壳的保护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下,废电池不会造成太大污染。相反,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再剥开外壳回收有价值部分,将残渣随意抛弃,就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
至于已经收集的废电池,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政策,则必须送到专门的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沈阳市的废电池可以运送到两个地点进行集中处置: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的沈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位于鞍山市郊外的辽宁省废电池处置中心。
对于此政策出台后,沈城街头的废电池回收箱是否将继续发挥作用的问题,市环保局称目前还不会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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