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文章]充分认识文化的产业属性
(2004-05-25 06:46:45)
湖北日报评论员
提起文化,人们往往只注重它的意识形态属性,而对其产业属性认识不足。这是束缚我们文化发展的主要思想障碍。
长期以来,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我们很少研究和正视文化的经济价值,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就把经营性的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只讲投入,不问产出,还以为这样就是发挥了“社会效益”。我们可以设想,文化内容无论如何先进,如果没有强大的文化产业支撑,你能发挥出多大的“社会效益”?任何文化(包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果离开了文化产业、离开了文化市场,它可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吗?其实是既没有经济效益,也没有社会效益。我们的文化能不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先进文化有没有强大的文化产业作支撑,决定着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成败。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来临,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知识和信息即文化力取代资源、资本和技术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构成了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文化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如日本的娱乐业经营收入已超过汽车工业的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约占GDP的1/5,其音像制品出口超过航天工业等。可以肯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产业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日益增大,文化产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会愈益凸显。所以,文化产业既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撑,又是我们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我们既要用意识形态的观念看待文化,又要用经济的办法来发展文化产业。
充分认识文化的产业属性,就要求我们破除离开市场孤立强调导向的观念,确立在正确导向下抓市场份额就是占领意识形态的观念。离开了市场、离开了群众,任何先进的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其导向作用无从发挥。先进文化从来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追求、所创造、所享有的,面向市场,就是面向群众。充分认识文化的产业属性,就要求我们破除就文化谈文化的观念,确立文化产业是支柱产业、文化经济是重要经济增长点的观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的支出越来越多,对文化产品的丰富性要求越来越高,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是可以预见的。充分认识文化的产业属性,就要求我们破除发展文化经济单纯依赖政府投入和政策保护的传统观念,确立政府职能主要是“管”不是“办”的观念。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依靠市场,而市场为所有形式的产业提供了平等的平台。只有产业(包括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了,才能为政府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强大的支撑,更好地服务群众。
经济越发展,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就越突出。文化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舆论力量和精神支柱,还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必须冲破一切束缚先进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增强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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