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透露,《武汉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已获市政府同意。
据介绍,武汉市“十一五”(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期,以2006~2010年这5年为主,展望到2020年,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分为总体、专项、区域、区级规划等四个层次。首批6个课题于去年向社会招标,现已全部完成,目前第二批20项重大课题正准备招标。编制工作从2003年开始,至2006年1月结束。市计委网站(www.whjw.gov.cn)近日将开设“十一五”规划专栏。
解读武汉“十一五”规划:从字眼看变化
“计划”变“规划”国务院已批准从“十一五”开始,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市计委主任刘家栋称,这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不片面追求GDP《方案》强调,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揽规划编制工作全局,改变片面追求GDP增长的规划思路。
群众利益“坐前排”《方案》要求,更多地把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就业、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放到规划编制的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城市和农村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全市人民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实惠。”
法规取代惯例《方案》要求,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规范规划编制行为,实现从依惯例编规划向依规、依法编规划的转变。
少审批多规划今后政府决策建设项目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能编制规划的领域,要先编规划,后审项目———这是政府职能从项目管理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的体现。发改委系统今后将大量减少单个项目的审批,把更多精力放在规划的研究编制、衔接审查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评估上。(记者文涛通讯员王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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