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因为一起无法执行的抚养费官司,白下法院特地制定了一项“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为一些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解了燃眉之急。
1985年9月,新婚不久的唐某与妻子祝某离婚。经过法院审理,1岁的儿子唐祥跟随父亲生活,母亲祝某每月给付抚育费1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唐祥到了上学的年龄,奶奶那几百元工资已无力支付,为此,唐祥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育费。
1996年8月及1998年2月,经唐祥两次诉讼要求增加抚育费,祝某给付抚育费分别增加为30元和70元。2000年一、二审判决抚育费增加为100元。虽然钱是加了,但因祝某下岗在家,根本没有月收入,而且身体多病,无法承担足额的给付义务。而小唐祥的父亲也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平日里见不着面。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梁淑敏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怕唐祥的学习受到影响,梁法官开始默默资助小唐祥的生活,小到一支笔一块橡皮一件衣服,大到唐祥的生活费学费。继梁法官后,孔岩滨、庄奕、曹慧芳三位办案法官也加入了默默赞助唐祥的行为中,至今已近十年。近日,唐祥的奶奶走进法院,向大家讲述了这段不为人知的内情。在大家的关爱下,唐祥现在已是大二的学生了。
日前,白下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特此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这在全省尚属首例。该救助基金主要是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金,而一时无法执行到位的,从该救助基金中先预支部分费用,来解决有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
昨日,法官们带着560元救助基金走进了唐祥的家。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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