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师资力量、校舍与土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包括北京工商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在内的26所地方普通高校日前遭国家教育部“黄牌”警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挂牌学校”今年虽允许招生,但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须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才能摘牌。(本报5月26日) 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亮出此类“黄牌”虽非首次,仍让人觉得触目惊心。在教育消费支出年年攀升的今天,高等教育即便以“暴利产业”新贵面目出现,其最大的社会属性还应该在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以及蓄聚科技人文精英,在商潮翻滚、浮躁日甚的现代都市里,应是最具文化品位和人格含量的首善之区。然而遗憾的是,自2002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年审制度推行以来,每年都有二三十家被亮“黄牌”,不仅比例之高令人咂舌,年年都保持二三十家的“常量”,更透露出明知故为的高校领导已不算“少数”,“黄牌”的威慑力正受到严峻挑战。 亮向26所不达标高校的“黄牌”,撕开的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在常人眼中的神圣,更是近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教育产业化之路上迈进的某些高等院校,不同程度地患上了原本传统产业才有的“过热症”和“发展病”,贪求个头的壮大,而忽视内在素质提高,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设施和学生宿舍却远不够用,只好降低标准,将就着办。个别地方官员和高校负责人忽略了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即地方经济发展中“先搭台后唱戏”的运作模式并不适合高校。师资力量过低、校舍陈旧落后,必将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产业化不等于企业化,何况高校是塑造人心灵和能力的特殊工厂,处于教育产业链的终端,年轻一代由此进入社会,学校起着最后把关人的作用。随意放松把关底线,亵渎了自身职责,将影响一代人的健康发展,这是对社会的极端不负责任。 亮向26所不达标高校的“黄牌”,也诉说着我们在教育管理中的某些明显缺陷。对这些高校存在的问题,是靠“年检”来发现的,每年一次,发现的只能是既成之事实。教育行政部门为什么不做些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呢?除了垂直的行业管理,为什么不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呢。大学生们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消费者,他们付出了高额的费用,就有权利要求学校提供相应的教育条件。26所高校“师资力量、校舍与土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到规定”,显而易见是一种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高校这样的违规,真正有资格申请“叫停”的是在校大学生。遗憾的是,在教育行政部门近年连续进行的“亮牌”行动中,一直缺少这支数量庞大的教育消费者的声音。 教育部向社会公布“黄牌学校”,显示了其整顿办学行为、营造“放心就学”环境的决心,然而年年出示如此多“黄牌”还止不住高校“发展热”,也需要反思。仅靠“限止招生规模”这样的处罚显然力度过小,如果不使“黄牌高校”经济上受到重创,不对领导责任进行追究,这张“黄牌”也只能是一张“糊涂牌”。 (张培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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