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是首家中外共同投资的住房储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开业整整100天的日子。 已届百日的住房储蓄银行现在经营情况如何?中国的老百姓对这家住房储蓄银行感受怎样?近日,记者走进这家备受瞩目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进行了专题采访。 百日回首,初战告捷,政府支持,百姓欢迎 “目前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在天津是个试点。自2月15日开业以来,广大市民对住房储蓄产品反响强烈,作为国内银行业的首开先河者,众多新闻媒体对住房储蓄银行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宣传报道,很快提升了这一银行的知名度。同时我们也通过展会、咨询会等形式对消费者进行了住房储蓄产品知识的普及宣传,使住房储蓄这一全新的金融产品开始为广大天津市民接受。开业至今,客户咨询络绎不绝,各种销售渠道也异常活跃。”谈起开业以来的经营情况,住房储蓄银行副行长李凡的脸上始终洋溢着激情。 “从销售业绩角度来看,二月份销售合同59份,合同总额884万元;三月份销售合同1248份,合同总额14200万元;四月份销售合同3052份,合同总额达32552万元。截止至5月24日,我行共与客户签订住房储蓄合同5135份,合同总额已达5.638亿元,销售趋势成倍增长,整个运营情况基本上符合我行初期的发展构想。住房储蓄业务以最快的速度在天津牢牢扎下了根。” 李凡副行长坦言,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政府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项目发端于1998年12月,当时德国驻华大使致函朱?基总理,转达了施豪银行希望在中国开展住房储蓄业务的意愿。1999年9月,根据初步研究论证结果,建设银行时任行长周小川和施豪银行行长就合作开展住房储蓄业务事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自立项以来,该项目一直得到中德两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两国总理互访过程中,多次谈到该项目。在住房储蓄银行经营范围、利率水平等方面达成共识后,2002年10月25日,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建设银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共同出资筹建住房储蓄银行,注册地点在中国天津市。2003年12月1日 ,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与来访的德国总理施罗德,在人民大会堂共同见证了中国建设银行张恩照行长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艾尔德兰特行长签署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章程。今年2月15日,经过紧张而忙碌的筹建工作,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终于正式亮相天津。至此,中国首家按照国际通行模式建立的住房储蓄银行启动运作。 特色银行,特色服务,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自开业第一天起,住房储蓄产品就展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住房储蓄产品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先存后贷、低存低贷、利率固定、形式灵活、消费有奖。 先存后贷??住房储蓄客户要先存款,达到规定条件后才能取得贷款。 低存低贷??客户的存款利率低于现行定期存款利率,而贷款利率低于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其主打产品的贷款年利率为3.3%,是国内各种个人住房贷款中利率最低的。 利率固定??住房储蓄合同一经签订,客户的存、贷款利率就固定下来,可以使客户避免在还款期间因受到货币市场利率变动而产生的还款风险。 形式灵活??参加住房储蓄以及办理存款和还贷的手续简便,住房储蓄贷款可以和其他个人住房贷款组合使用,住房储蓄合同还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分拆、合并或转让。 消费有奖??只要客户将其住房储蓄和住房贷款用于住房消费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政府奖励。目前,天津政府的奖励为利息额的100%至50%不等。 据介绍,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住房金融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资本市场融资制度,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贷款方式;二是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表现为住房公积金方式;三是合同住房储蓄制度,表现为住房储蓄方式。乍一看,住房储蓄与我国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很相似,两者都具有先存后贷、低存低贷、封闭运作的共同特征,但其实上两者各有特色。 首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储蓄建立的目的与政策规定不尽相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住房制度,其建立的目的在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加快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对商业银行而言,住房公积金业务是一种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而住房储蓄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住房融资形式,其开办目的是丰富住房金融市场产品与满足住房金融市场需求,旨在通过依靠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经营特点来吸引客户为中国居民提供优质的住房融资服务,以市场化的运作求得生存和发展。 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储蓄的服务范围和水平也不同。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服务范围仅局限于在职职工,存款数额、形式固定,贷款数额有限并允许每个职工享受一次,贷款与存款没有紧密结合。住房储蓄则避免了这一问题,任何有住房融资需求的居民都可成为住房储蓄客户。每一个客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进行存款并取得贷款,配贷原理较为严密、公平,从而使住房储蓄业务能够保持较高的服务水平,可以满足更广泛的居民住房融资需要。 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参与者住房公积金来说,存款人进行存款是强制性、被动的。存款人在支取存款时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在申请贷款时也会受到一些限制。而对住房储蓄来说,存款人的参加是自愿的、主动的,客户可以自主选择合同类型,确定存款金额,并享有随时支取存款和在一定时间后获得贷款的权力。 我国原有的个人住房金融体系由商业银行贷款制度和公积金制度组成,在个人住房需求旺盛、房地产市场高速增长的阶段,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开办的住房储蓄业务,不仅为住房金融增加了新的产品,丰富了住房储蓄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及商业银行贷款不同金融产品的组合形式,而且完善了中国的住房金融体系。住房储蓄作为一项市场化的个人住房融资行为,不但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相反还可以配合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扩大住房金融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是对我国住房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 积极进取,防范风险,长远规划,塑造辉煌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百日成绩面前,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如同破土而出的新竹,正以日益拔节升高的朝气,展现出特有的魄力。 当记者就目前住房信贷风险问题探询住房储蓄银行如何应对和规避风险时,李凡副行长信心十足地告诉记者,住房储蓄银行严格的配贷机制和相关的政策,为有效防范风险提供了坚实基础。目前实行的配贷机制保障了存款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能够更好地了解借款人的收入状况、信用状况、支付能力以及就业和家庭的稳定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这套配贷机制遵循了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对称以及利率结构对称的原则,降低了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颁布的《住房储蓄银行管理试行办法》从制度上严格规定了不允许住房储蓄银行进行高风险投资、也不能从事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从而保证了客户的存款安全。另外,政策性住房信贷、商业性住房信贷与住房储蓄信贷的有机结合,缓解了封闭式政策性住房资金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也分散了抵押信贷的风险。 正是具备了住房储蓄的种种优势,住房储蓄银行才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青睐。特别是在目前房地产金融风险在有些地方开始暴露,国家大力出台措施规范市场的情况下,住房储蓄更加突出地显示出为住房市场稳定地融通资金,从而为住房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的独特功能:一是住房储蓄资金包括个人先期积累的一部分资金(通常是合同额的50%)和银行再为其配贷的一部分资金(也是合同额的50%),这些资金将定向用于购建住房,因而,资金的归集和使用都很稳定。二是住房储蓄业务执行的是低存低贷的固定利率,资金封闭运转,独立于资本市场之外。当市场利率波动,使资本市场不易于向住房市场融资时,住房储蓄却不受影响,仍能按计划向住房市场稳定地融通资金,因此,对住房建设起着稳定推进的作用。在国家提倡通过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开始注重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今天,住房储蓄业务的作用不可低估。 对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住房储蓄业务不仅提供了一种优质的金融服务,而且引进一种理性、成熟、具有长远规划的理财观念。开业至今,客户咨询络绎不绝,各种销售渠道也给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面对面的销售咨询。令人感到欣喜的是,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一方面通过与建行代理关系,利用建行稠密的营业网点销售住房储蓄产品,同时又组建一支由经验丰富的客户咨询顾问组成的销售队伍来为客户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培育、拓展市场。 据了解,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复,目前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暂时在天津试点营业,试点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业务发展情况。业务发展的快、好,则试点时间会短。目前许多省市的居民和媒体对住房储蓄银行到当地开办业务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李凡副行长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申请到其他宏观经济环境良好、住房金融市场发展较成熟、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城市开办业务,届时人们将会更多地享受到这项业务带来的好处。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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