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常爱玲李萱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27日在这里说,至2004年年底,预计将有1000家左右药品生产企业因达不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而停产。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中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规范要求,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郑筱萸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2004年4月底,中国5082家药品生产企业中,有2800家已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这些企业占据了80%以上的药品市场份额。341家企业因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已停止生产。
此外,郑筱萸说,从1999年到2002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对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分针剂的生产企业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间一律停止了生产。目前中国的血液制品和注射剂已全部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下生产。
据了解,截至2003年底,中国有原料药生产企业430多家,制剂生产企业4000多家,原料药合并制剂生产企业约500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1999年开始制定分步骤、限期强制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计划。(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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