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昨天,山东省质监局新闻发言人在中国(莱州)名优食品展销会上公布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举报造假制劣者最高可获奖20万元。
据大众日报报道,该项政策规定,对10项违法的造假制劣行为进行有效举报将获得三个等级的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完全清楚,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事实相符的可获得一级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违法事实基本清楚,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人证,并协助执法者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符合的可获得二级举报奖励;
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举报人提供查办线索或部分物证,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的,可获得三级举报奖励。
一级举报奖励奖金为罚没款额的4%至6%(含6%);二级举报奖励奖金为罚没款额的2%至4%(含4%);三级举报奖励奖金为罚没款的2%以下(含2%),每起举报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举报案件经调查处理后无罚没款的,可根据案件重要程度和影响大小,给予适当奖励,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据报道,山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在举报案件结案之日起30天内确定奖励金额,并在各级质监部门的网站或“12365”系统公布。举报人应在公布给予奖励后60天内凭密码或有效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李文明、靳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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