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27日电 (记者刘宝森)入夏以来,用电量普遍上扬,煤炭需求激增,许多地方煤储告急,但由于运力不足,煤炭供应捉襟见肘,一些地方为保自家用电“平安”出台措施加大运力。但记者采访时发现,其中一些规定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有关人士认为,虽形势所迫,地方相关部门也不可过于武断,特殊时期制订的“权宜之计”不应与法律背道而驰。
记者采访中发现,由于煤炭供应不足,一些省份出台了诸如:“虽然超载,但只要为本省运输电煤的车辆一律放行”“对省内、省外电煤运输汽车,凡挂有某省、某部门联合制发的通行证的车辆,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到不查、不扣、不罚,确保公路运输畅通”。真可谓是,只要是运煤的汽车,无论怎样,马路上定会是“一路绿灯”。
记者尤其注意到规定中的“一律放行”“确保公路运输通畅”等词,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对保证煤炭运输的迫切心情,但殊不知目前的情况是,煤炭价格上扬,市场货源不足,为发电企业运煤,运输超载者不少。在目前急需运力的情况下,地方再出台这些“如此优惠”政策,无异于怂恿司机超载,路上的“紧箍咒”没有了,超载多少都由自己说了算,运输潜藏的危险多多。
反过来想想,曾经的超载造成了多少交通事故、家庭悲剧和经济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年至3年后即报废,全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载超限有关。
记者采访某地交通厅有关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对省里的规定也表示无奈,按照地方规定有悖于国家法律,按照国家规定又会背负不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重的“包袱”,文件打架让这些夹在中间的人着实难办。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地方政策本意为保护生活正常、经济发展,但无视法律最终很可能酿成灾祸。
在《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中,对“权宜之计”的解释为:为了应付某种情况而暂时采取的变通办法。地方为解决煤炭短缺可以出台相应的措施,但绝不能因为是暂时解决某一棘手问题,而不加思索,不顾后果,更不能置国家法律法规而不理,甚至与之背道而驰。如果因为“权宜之计”而埋下“祸种”,一旦事发,很可能带来比“权宜之计”解决的问题更加严重的问题。(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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