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
答: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3%。其中主要是粮食等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如粮食价格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了24%,相应带动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对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食品类价格上涨的同时,地方政府控制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总体上应保持相对稳定。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出台新涨价项目,主要考虑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消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防止居民消费价格过快上涨,避免过多增加城市居民支出。
问:这是否意味着要扩大政府监管价格的范围?
答:这项措施没有扩大政府监管价格的范围。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算,2002年我国实行政府定价的比重为2.6%,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为1.3%,其余96.1%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政府一直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不仅没有扩大,而且还有所缩小。去年以来钢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政府并未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也没有把这些商品的价格改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前,除国家直接监管的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外,其他绝大多数价格已完全由市场形成。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企业可随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调整价格。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赵承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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