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2004年道路运输业检审已拉开序幕,从事道路运输业主营和兼营项目的旅客运输(含出租车)等的经营者(含外商投资经营者)均必须在车籍所在地运政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审验。
据介绍,从事道路运输业主营和兼营项目范围包括:旅客运输(含出租车)、货物运输(含危货运输车辆)、车辆维修及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汽车租赁、仓储理货等的经营者(含外商投资经营者),均应在车籍所在地运政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审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范围包括:经营性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装卸和押运人员、车辆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人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验人员、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人员及培训考核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其他从业人员,均应在户籍所在地运政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审验。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相关部门将审验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是否有效、有无服务质量投诉和违章行为;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按规定办理开、歇业等手续及运输管理规费缴纳情况,并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审验其《道路运输证》是否有效,车辆技术等级依据检测报告结果进行审核评定,二级维护凭出厂合格证和发票查验有效证、卡;营运客车须查验新版线路标志牌、卡的配套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经营范围须严格查验和核定;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使用货物运单;驾驶员培训教学用车须安装安全防护等装置;驾驶员培训《教员准教证》的审验时间为每年度最后一个月或次年的第一个月,同时要求填写《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员审验换证表》;对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资质条件、维护规范和质量、经营行为、工时定额、检测表格、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对运输服务业的开业手续、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资金条件、质量信誉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核其是否违反国家价格管理和票据管理规定,有无消费投诉和行政处罚的记录等。
同时,客、货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除外)的经营资质不纳入审验内容。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对从业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后给予补审,对超过本年度12月31日后未参加审验的或未办理延期审验手续的,审验机构将登报公布作废。(吴宝珠)责任编辑:原晓晖来源: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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