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27日电 (罗光前、陈冠军) 湖南省湘潭县近日通报了一起劣质种子案件查处结果:湘潭县金野种业有限公司原负责人胡建湘、左文光、肖俭光被拘役。在此之前,金野公司已向受害农户赔偿损失689922.50元。
胡建湘和左文光、肖俭光分别系湘潭县金野种业有限公司经理和副经理。2002年10月,胡、左、肖分3次从溆浦县种子公司第14门市部购进金优207种子31135公斤,未按规定索要纯度鉴定和正式税务发票,即将种子出售。
2003年2月,湘潭市种子管理站电告胡建湘这批种子不纯。胡建湘接信后托本县中路铺农民做大田试验,结果亦不合格。但胡、左、肖3人却固执己见,认为是气候所致,仍将剩余种子出售,致使这个县19个乡镇6422家农户的晚稻减产,直接经济损失110多万元。
2003年9月19日,胡、左、肖3人被湘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3人被依法逮捕。今年4月5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对胡、左、肖3人提起刑事诉讼。
湘潭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5月1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以失职罪判处胡建湘拘役6个月,缓刑1年;左文光和肖俭光均被拘役3个月零25天。胡、左、肖3人对此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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