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短评:仅仅有爱是不够的
新华社记者田雨
“爱孩子,是连母鸡都会做的事。”
至于人,要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一个既拥有生存技能、健康体魄,又有理想操守的公民,简直是一个综合了各个学科的复杂工程。在这项工程里,仅仅有爱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做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
新华社记者近日在北京的几所学校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虽然学生们都回答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但对这个课,在“喜欢”“不喜欢”“一般”三个选项中,90%多的孩子选择了后者。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尴尬可见一斑。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观念能否在孩子心中扎下根,使孩子们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成长为能代表现代文明的群体,应是一个大课题。这一观念的有无,往往只在面临着正邪、真假、善恶、美丑的选择考验时才得以显示,但在每个人的一生中,这样的考验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在面前。这就对我们的法制教育提出了一个高要求:如何采用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治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学生的主要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在法制教育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遗憾地发现,现有的法制教育形式仍显单薄和教条。
学校如此,家庭怎么样呢?事实是,在有些家庭法制教育基本上是空白。调查显示,大多数家庭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德育,认为:“孩子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学习上,哪有闲工夫去学什么法律,高考又不考?”可在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班干部、学习尖子也参与作案。
爱孩子是永远的,但爱不是笼统的,它体现在我们给未成年人做的每一件事中。(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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