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天价葡萄案”日前出现新进展,天价葡萄”的价值由当初的11220元回落到376元。海淀检察院证实,5月27日,偷吃葡萄的3民工已被取保候审(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按照案值在1000元以上者才予追究的法律标准,似乎可以说,这3名民工无罪开释有望。
一起曾经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葡萄案即将终结,但关于该案的思考却不应就此结束,对该案侦办过程中的一些非人文、非理性因素进行检讨和反思,我以为是必要且有益的。
记得有关专家曾信誓旦旦,坚称葡萄是“40万投资,历经10年培育而出的新品种”,民工偷吃后“会造成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既然后果如此严重,那这个价格就应该严格按照严谨的程序,参照国际市场或者国内同类市场价格,邀请权威人士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能够经受公众的检验。因为这不仅是对3名民工负责,而且也是对法律和公众负责,更可为以后此类案件的审理引路。
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鉴定的细节一直不为外界所知,所以人们就有理由怀疑这样的鉴定是否科学,是否公平公正。从11220元的天价突然下跌到区区376元,这样的结果是怎么得到的,有必要向公众公开。
此外,该案侦办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形更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由于是民工,而且还是河南籍的,因此,一些媒体就抓住这些大做文章,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这一群体的不屑和轻蔑。“馋嘴的民工”字样不仅随处可见,更有记者这样写道:3名民工“坐在葡萄架下,甩开膀子猛吃一气”,民工的粗鄙、贪婪和馋样儿在记者的“生花妙笔”下“栩栩如生”。
在天价葡萄案中,司法机关和科研人员包括一些市民都对葡萄被盗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注和强烈义愤,而偏偏没有谁对民工窘迫的生存状况发出更多的声音。这正常吗?
科研成果是为人服务的,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但从本质上说,任何科研成果的价值都不应该高于人的尊严和价值。可奇怪的是,我们对葡萄都能够开出天价,而对作为万物之灵、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价值和尊严却不时表现出一种有意无意的轻蔑和漠视,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吗?李甘林(湖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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