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震动全国的“阜阳假奶粉案”给人们带来的伤害还未消散,广东的“假酒案”又夺去了十余人的性命。假醋、假菜油、假药等也不断地从黑作坊流向城乡市场。有毒大米、黑心棉也弄得消费者真假难辨,提心吊胆!人们不禁要问:怎么假货似乎越打反倒越多了!
这原因可能就在于我们打假没有打到根子上,没有彻底摧毁假货的根基。从表面看,侵害消费者权益是假货惹的祸,但造成这一切的根子却是造假之人,如果只打击假货而对造假之人不加打击的话,假货是永远都打不完的。
相对造假之人来说,假货只是现象,只有狠打造假之人,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假货,假货才会越来越少。可以运用经济手段重罚、狠罚,甚至罚得他血本无归;也可以用法律手段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特别对食品、药品以及伤害到群众性命的造假者更要处以重刑。如果只打假货,把他们的东西查封,没收,焚烧,不追究造假者的责任,或者在追究责任时轻描淡写,假货是永远打不完、除不尽的,社会也就难以安宁,消费者将继续受到侵害,人们的生命安全也将时时受到威胁。
从更深层次上来说,造假引发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国民道德教育。在市场经济社会,每个公民都有生产商品的可能,也都有当厂长、经理的可能。如果道德素质低下,没有礼、义、廉、耻之心,那么他可能就生产不出什么好的商品来。如果国民道德素质好,就会懂得做人的根本是诚实守信和“信为人之本”、“人无信不立”的道理,心中有了正确的义利观,就会鄙视“见利忘义”的价值观,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当厂长、经理,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就非常负责任,就不可能去造假。有了道德观念,有了这种内在的自我约束力,就不会去做损人利己的事,这样就会从源头上遏止造假的发生。再加上法制的不断健全,造假现象自然就会越来越少。
(张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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