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江南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一周年。一年来,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制化进程加快,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增强,特种设备也得到“特别关注”。
目前,我市城市发展正进入高速增长期,全市共有各类在用特种设备近3万台,涉及使用单位近7000家,既有生产企业,又有机关团体,还有学校、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然而,它们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却会因为使用、管理不善,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对城市安全的底线构成严峻挑战。
据质监部门介绍,自去年6月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来,两大安全监察制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已在我市全面实施。特种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等过程已纳入安全监察管理视野,特种设备产品的“身体状况”明显提高。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持证上岗、执法检查、事故处理、监察检验责任制等一系列“刚性制度”的全面实施,使得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安全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监督检验数据实现计算机联网,可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定期检验和隐患整治等情况实现即时跟踪,并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控,制定了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紧急处置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事故救援演习。
“重拳”专项整治特种设备。质监、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大批个体户和小企业使用的“土锅炉”被拔掉“引信”;“整顿城市垂直交通”专项整治,消除部分电梯超期未检存在的隐患,全面提升电梯的定期检验率和安全状况;在用气瓶专项整治,消除“隐形炸弹”,督促气瓶使用者将气瓶的产权转移至气瓶充装单位,明确气瓶使用的安全责任,强化气瓶的定期检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一项项具体举措“防患于未然”,全市特种设备事故有了明显下降,去年以来,我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据记者调查,尽管我市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有了长足进步,但目前特种设备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十分脆弱,存在诸多难点:
少数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对特种设备的危险性缺乏足够认识,重上项目、上设备,轻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改,造成企业安全的投入不足,管理松懈,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仍存在“死角”,有法不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少数使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逃避监督检查,不遵守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准用”制度,无证运行和超期未检的设备依然存在;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特别是自我安全防范保护能力尚有待提高。
如何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针对威胁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因素,已推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一揽子”安排:
“谁使用、谁负责”。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其主要领导都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一个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人,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特种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技术知识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众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技术知识。
深化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做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制定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事故救援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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