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个名曰《“痕迹现象”当代艺术展》在成都画院拉开其神秘而张扬的帷幕,其中一个被称为《天笔》的“书法作品”,把展览推向了高潮。该作品由两个男学生将一个裹成毛笔状的女学生倒抬着,以她的头发蘸墨水在一张很大的宣纸上书写。3人中最痛苦的就是“扮演”毛笔的女生,她一直头朝下,头发还需要蘸墨水,耳朵、鼻子、嘴巴都进了不少墨水。如此“天笔”也可以被称为艺术的话,恐怕也只是一种身披艺术外衣的伪艺术罢了。
对待类似“天笔”这样的创意,即便能暂时引来好评如潮,即便创作者也有着自己另一番“高深”的解读,但恐怕依然令人难以搞清类似的“天笔”,到底应该归属于书法艺术殿堂中的哪门哪派?也难以弄清其与前些时十分流行的低劣的“行为艺术”到底有多大区别?由“天笔”的“技术含量”分析,把一个女生绑成毛笔状的“技术”并不“复杂”,更称不上有多么“高深”。而用此“天笔”在巨幅宣纸上书写,恐怕需要更多的是力气而非技巧。
假若说“天笔”也算是跟艺术挂点边的话,其“艺术价值”究竟何在?一是粗糙。与以往粗糙的“行为艺术”一样,它往往以竭力表现自身之粗糙为能事。比如当众把一头牛开膛破肚,然后塞进一个不穿衣服的青年,等这个青年再从牛腹中爬出来,一个伟大的艺术品就诞生了,名曰《脱胎换骨》。如此粗糙的艺术,在其制作现场产生莫大的轰动,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它的确满足了一部分人低劣的感官欲求。二是荒唐。类似“天笔”这样的艺术,就是故意不按你常人的思路行事,众人愈觉荒唐愈觉离奇愈觉不是玩艺的玩艺,在这里却愈尊其为“神圣”。尤其是为写一个字令扮演毛笔的女生经历一场磨难,尽管属女生自觉自愿,但这分明也是一种不人道的做法。再者,有点书法常识的人都知道,既是美女的秀发再秀美,但将其作为书法工具用来写字时,恐怕无论如何也不如一杆劣质的毛笔更好用。
因而,假如非要把类似“天笔”这样的玩艺归为某种艺术门类的话,了不起属于那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行为艺术”而已。可这种生命力极短的伪艺术,之所以到如今仍被某些把艺术当功利追求的所谓艺术家们当成宝贝,恐怕也就是其不仅门槛甚低,而且“投资甚少、见效甚快”之故吧!(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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