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胡蔓、通讯员陈南溪、张志成报道:昨日一大早,带着身份证、购药发票和药品包装,韩先生和妻子张女士一道,赶赴武汉市药监局,拿到了258元假药退付款。
这是市药监局对外承诺“患者买了假劣药,监管部门来赔钱”后,支付的第一笔赔款。
这一承诺是上月14日作出的,昨日是正式推行的第一天。主动把药店与消费者之间的索赔矛盾承揽到自己身上,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数着钱票,韩先生有些激动:“真没想到赔付得如此顺利,市药监局办了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4月3日,张女士在同济堂中山公园药店买了3盒标称为“塑美”的轻松减肥胶囊。未料,体重不但未见明显减轻,相反,心情变得烦躁起来,还出现贫血、头晕症状。为此,张女士拨打了该药的武汉服务热线,对方非常肯定地说是正常现象。5月1日,张女士又购买了3盒轻松减肥胶囊,不料症状如故。5月13日,心生疑窦的韩先生根据药品外包装上的电话,致电该药生产厂家“浙江省正大药业有限公司”,对方多次拿起听筒就挂断了。14日,韩先生向市药监局投诉,当天下午,该局展开调查。
经查,市药监局发现,此药外包装上标示的厂名并不存在。其批准文号是冒用“浙江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的,系假药。随后,市药监局还在其他两家药店查出此药,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上星期,市药监局通知韩先生6月1日来领假药的“先行退付”款,并表示,他还可通过消协,或运用法律手段,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制假、售假者另外索取双倍赔偿。
市药监局副局长王冬冬表示:这样做,主要是表明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所承担的责任,同时,促使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监管药品市场,促进行业自律。
昨日,市药监局共支付3笔赔款,总金额为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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