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通过了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国家九部委的验收,具备了正式运营条件。当日下午,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和副省长史济春共同揭开了覆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金色牌匾上的红绸。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体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一期开发0.6平方公里。区内已完成综合办公楼和隔离设施、卡口、围网、巡逻通道、海关监管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了“七通一平”。昨日,九部委验收组成员在认真检查了出口加工区监控中心、报关大厅、卡口、海关监管仓库等场所及设施后,对建设质量表示肯定。
市长王文超在讲话中说,郑州市将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要求,把出口加工区建设好、发展好、管理好,使之成为河南省招商引资、扩大出口的示范区,成为中西部地区一流的出口加工区。
副省长史济春在讲话中要求,郑州市和河南出口加工区要以通过验收为起点,切实把出口加工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努力建立起服务优良、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大招商力度,为加快河南经济发展和实现中原崛起做出贡献。
由于出口加工区具有独特的进口免税、进料保税、入区退税、出口免税、出口奖励等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了一批企业入驻。昨日,10家企业与出口加工区签订了入区合同,这些企业涉及电子、电器、生物科技、纺织品、运动器械等轻工产品,总投资额近5000万元,预计年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另有11家企业准备签订入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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