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船山区把贯彻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当作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减轻全区农民负担。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今年农业税税率比2003年降低3个百分点,船山区2004年农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4%,农业税附加按正税的20%征收,同时还严格执行“两工”政策。这样,船山区2004年的农业总税费(包括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劳务“两工”以资代劳费)由2003年的1529.5万元减少为801.46万元,全区农民人均减少24.33元,降幅达47.4%。
为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船山区加强了领导,层层落实税费改革落实责任制,严格审核审批农村税费改革年度方案,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船山还建立了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制度,每个村按不同经济状况抽取10户农户作为监测户,定期分别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农民负担监管办上报农民直接负担和社会负担的监测情况,把农业税等热点直接置于监督之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杨平肖全友本报记者梁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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