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沈文虹)面对今夏我市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势,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缺电对全市居民生活和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节约用电让电于民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做好节约用电让电于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用电和重要单位基本用电。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空调的使用,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计算机房、值班室、对外服务场所除外)在气温32摄氏度以下时不得开启空调。在开启空调的情况下,室内温度控制不得低于28摄氏度。
《通知》还要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强照明用电管理,所有白炽灯和普通日光灯要尽快更换为节能灯和节能型日光灯。除了重要活动外,市、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外的立面泛光灯、宣传广告灯暂停使用。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节电举措落实到位,《通知》还明确了责任到部门:明确要求市经委做好电力负荷预测和全市总体错峰方案贯彻落实;市商贸局组织落实好商贸餐饮业单位在用电高峰期严格执行上午停止营业、晚间轮流营业的错峰方案;市建委、建工局负责组织落实非重点建筑施工项目在用电高峰期停止施工等应急措施;市政公用局、市亮化办组织落实好路灯及景观照明灯实行路灯减半开启及景观照明关闭等应急错峰方案;市旅游局组织落实用电高峰期宾馆饭店的限电措施。
短评:“让电于民”好
面对电力紧张,先确保老百姓有电用。市里《关于做好节约用电让电于民工作的通知》,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了“万事民为先”。
当前,国内不少地方出现“电饥渴”。解决“电饥渴”有个过程,也有不少困难。但不管困难有多大,首先应千方百计保证老百姓有电用。电,直接关系着群众生活,再难也不能难群众。“让电于民”,就是当前最切实的维护好老百姓利益。
为确保老百姓有电用,《通知》中对“节约用电”做了具体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而节电越是到位,老百姓用电就越有保障。
“节约用电,让电于民”,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发挥表率作用,以促进“处处讲节约用电、人人讲节约用电”,进而有效缓解眼前的“电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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