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市药监局在国内首创的便民措施承诺6月1日起对消费者购买的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昨日受理并兑现3例,第一例当场获得退付药款258元。
昨日9时30分,张女士拿着她于今年4月在某连锁药店中山公园分店购买的塑身轻身减肥胶囊,怀疑有假,遂向药监局投诉,并出示了购药发票及所购药品。
市药监局工作人员经在国家总局药品基础数据库查询,并与有关方面联系认定,该产品系假冒批准文号的假药。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请张女士填写,并帮助复印了身份证和发票,当场退付了药款258元。不过,张女士5月份的时候又买了一个疗程,但因是厂家送货上门,只有销售单据而未索取发票,市药监局对这批药没有办理退付手续。
市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实行“先行退付”的第一天并没有出现“火爆”局面,从一个侧面证明,武汉市的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武汉的药品市场净化程度较高。
“先行退付”试行期限为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试行期间,市药监局设立监督电话,凡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不按“先行退付”的规定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的,请拨电话:85792168。
“先行退付”具体办理办法及地点,详见市药监局网站(http?//www.whda.gov.cn)或打电话85711111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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