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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飞车三天送命11条 深圳交警部门研究对策(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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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02日17:54 来源: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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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现象,已召开专门会议
本报深圳讯 昨天凌晨,深圳市龙岗宝安两区在相隔不到4小时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而从上月29日到昨天的3天时间内,深圳就发生3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的惨剧,引起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策,目前,交警部门已经采取措施避免悲剧的再发生。
2004年6月1日零时37分许,深圳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坪山宝龙大道与锦龙大道交汇路口发生一宗大客车与小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死亡三人,多人受伤。现场发现三具男性尸体,伤者已送往医院。经调查发现,当日零时30分许,31岁的男司机罗献伟驾驶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粤B/50528号牌大客车在坪山锦龙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到坪山宝龙大道路口时,该车车头左角位置与在宝龙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深圳市龙岗区沈景潭的粤B/9S816号私家小货车车身右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三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死亡事故。
同日3时25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警称:“在107国道新桥派出所往深圳方向100米处有一货车与小车相撞”。现场勘查发现,昨日3时18分,司机曾永富驾驶粤K/K1931号小型货车沿107国道由北往南行至新桥立交桥路段时,与由杨力君驾驶的粤A/3W389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双方停车报警后,两车共11人下车站在两车之间进行协商赔偿事宜。约20分钟后,由宫方远驾驶的粤A/08022(外籍)大型货柜车行至该路段,结果粤A/08022货柜车车头与粤K/K1931货车车尾发生碰撞,粤K/K1931号小型货车车头再与粤A/3W389号小型客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伤员中有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29日以来的三天内关外连续发生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使11人丧生21人受伤。6月1日下午,深圳交警局召开紧急会议,总结三天来的3起特大交通事故的成因和规律,发现这3起连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均发生在凌晨,造成惨祸的原因主要是车辆冲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驾驶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差。深圳交警决定将警力倾斜,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夜间巡逻力度。同时增加122接警台功能,接警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必须告诉事故当事人合理放置反光堆等警示标志,必须告诉当时双方如无法快速协商,须立即离开事故现场到安全地带;另外对事故多发路口交通信号灯科学配置,夜间调整为闪烁的黄灯,以警示各方向来车注意慢行,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图:事发现场惨不忍睹
宋毅 杨静 王静 摄影报道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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