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在国内首创的便民措施———承诺6月1日起对消费者购买的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昨日受理并兑现3例,第一例当场获得退付药款258元。
昨日9时30分,张女士拿着她于今年4月在某连锁药店中山公园分店购买的塑身轻身减肥胶囊,怀疑有假,遂向药监局投诉,并出示了购药发票及所购药品。
市药监局工作人员经在国家总局药品基础数据库查询,并与有关方面联系认定,该产品系假冒批准文号的假药。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请张女士填写,并帮助复印了身份证和发票,当场退付了药款258元。不过,张女士5月份的时候又买了一个疗程,但因是厂家送货上门,只有销售单据而未索取发票,市药监局对这批药没有办理退付手续。
市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实行“先行退付”的第一天并没有出现“火爆”局面,从一个侧面证明,武汉市的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武汉的药品市场净化程度较高。
“先行退付”试行期限为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试行期间,市药监局设立监督电话,凡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不按“先行退付”的规定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的,请拨电话:85792168。
“先行退付”具体办理办法及地点,详见市药监局网站(http//www.whda.gov.cn)或打电话85711111查询。(记者周平通讯员陈南溪)
三例退付 两例为减肥药
批准文号可上药监网查真假
昨日来市药监局办理“先行退付”的3位消费者中,有两位是买了假冒减肥药的女士。药监稽查人员透露,夏日正是减肥药销售的旺季。
买减肥药的张女士在服用一种药准字号的减肥药———“塑身轻身减肥胶囊”,说明书上注明了该药的种种安全性,并称适合人群是12岁以上。经不住诱惑,她花258元买了一个疗程。服用不久,身体出现不适。经热线电话咨询,有关人士则称属正常反应,并鼓动她继续服用一疗程。之后不适症状没有消失。药监局调查发现,该药准字号的产品是浙江正大生产的“轻身减肥片”,而并非张女士所买的“塑身轻身减肥胶囊”,认定该产品系假冒批准文号的假药。
陈小姐也遇上了类似的情况,她在某超市购买了“俏姿美”清脂胶囊,回家服用后发现脸上莫名地长了一些斑,其男友上网查询药品批准文号,发现竟是假的。
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局长张志成介绍,这段时间正是减肥产品销售旺季,在市场上也确实存在一些假劣药品。很多制假者手段高明,最常用的就是盗用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等,消费者很难从包装上发现问题,最好的辨别手段就是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其药准字号,或咨询各市区药监部门。(记者周平通讯员陈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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