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悦、实习生黄栩诗报道:增城的曹先生10年前交付首期7.7万元,预订了增城“理想花园广场大厦”的一个铺位,不料开发商将地皮另卖,铺位成了“泡影”。曹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直至今日,开发公司已忙着遣散,法庭裁定开发商返还的14万元尚有9万元没有下落。
地皮转卖 买铺成空
1994年6月,曹先生经增城市雁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推介,在其下级公司国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开发的“理想花园广场大厦”预订了一个临街铺位,双方协定25.68万元的铺位房款按工程进度分六期付清,曹先生先交付首期7.7万元。
然而这幢“理想花园”却迟迟未见动工,直到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1995年10月,“理想花园”仍是一片水汪汪的鱼塘。此后不久,楼盘终于开始动工,但曹先生发现,该地皮竟被开发商卖给另一家公司建房,正在动工的楼盘里即使有商铺也没他的份,和他一样上当的还有另外几十户。
官司胜诉 欠款难讨
1997年3月,曹先生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判曹先生胜诉,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令被告在当年12月26日前退回已收预购房款7.7万元及利息共计14万元。
手执判决书的曹先生满心欢喜地找雁塔公司退钱,但到1998年5月,他只拿到5万元的退款,还有9万元至今“没有下文”。
上月初,曹先生再到雁塔公司“讨债”,见到公司人员所剩无几,追问之下才知公司正在遣散。这让曹先生焦急万分:“公司遣散了,谁来还我的钱?”
对于曹先生的担忧,原广州中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谢英燕建议:“曹先生应尽快找到当时受理案件的经办人,并出示‘申请执行书’,请法院帮助执行。”(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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