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早餐摊点买的肉包子竟是过期的。消费者卢先生愤而投诉,南宁市万宇阳光早餐公司及时派人处理,摊主向卢先生表示道歉,并解释:该包子是他想拿来自己吃的,没想到搞混卖给了卢先生。
昨日早上8时许,卢先生在南宁市嘉宾路与滨湖路交叉的万宇公司阳光早餐摊点买早餐,卖早餐的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和一小伙子。卢先生买了两个包子和两个鸡蛋提回办公室,在吃第二个肉包时,他感觉味道和前面吃到的包子不同:竟有一股馊味。他连忙查看包子外包装,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5月31日的。吃到过期包子卢先生气不打一处来,随后他查询到万宇公司的电话并拨打过去进行投诉。
万宇公司有关人员接到卢先生的电话后表示立刻派工作人员前来处理。9时许,万宇公司一名姓肖的早餐督导赶到卢先生的办公室。肖督导查看了卢先生咬了一口的面包,承认该面包确实是该公司生产的。他苦笑着告诉卢先生:“嘉宾路与滨湖路交叉的阳光早餐摊点是万宇公司的第15个摊点,由一名姓袁的老人经营。以前公司也曾发现该摊点有过期的包子售卖,当时老人的解释是带来自己吃的,经教育后老人表示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没想到如今又出现了这个问题。”随后肖督导代表公司向卢先生表示了道歉,并称马上找售卖过期包子的摊主谈话,按规定对他进行处理。据他介绍,按照万宇公司规定,如果网点有卖过期早餐产品行为,属于初犯的要罚款200元,如果发现第二次则不再允许继续经营公司的阳光早餐。此外,为了保证质量,万宇公司规定网点除了矿泉水、豆奶、牛奶几种食品外,不能私自卖本公司以外的食品。
11时许,阳光早餐摊点袁姓摊主打电话给卢先生道歉,并解释说:“我昨天卖的包子有4个没有卖完,扔了觉得可惜,所以今天早上就想带到摊点来自己吃,这些包子放在餐车的一个箱子中,由于和我一块卖早餐的小伙子不小心,把这些包子混到了新鲜的包子里,所以才出现了卖错包子给顾客这种情况。”老人说为了表示歉意,第二天早上他免费送一份早餐给卢先生。卢先生表示,这只包子也只咬了一口,对他本人也未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因此也不提出什么赔偿要求了,只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现这种情况。
万宇阳光早餐公司肖督导表示,今后为了便于市民对万宇阳光早餐的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回去后建议公司将投诉电话印在阳光早餐外包装袋封面上。(都市报记者陆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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