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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富”周正毅一审判监三年(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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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02日12:35 来源: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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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上海市第一中院昨日对被告单位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300万元;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4000万元。对被告人周正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据悉,周正毅案的另外两名同案被告人也被定罪处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9日-20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查明: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于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间,指使他人通过融资方式,集中巨额资金,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地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时占这一股票流通股的95.93%,导致这一股票价格上涨402%的异常波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周正毅还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采用将虚增的7亿余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图片:曾风光一时的周正毅。photocome供图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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